明朝藩王(明朝拥有王爵者都可以称作藩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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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重建分封制,明太祖在全国各地封25个王,在边疆的藩王可以主持地方军务。

但燕王靖难之役朱棣夺位后,为了避免诸侯攻打天子的情况再次出现,强化中央集权,藩王不得干涉地方政治军事事务,不得擅自离开封地、结交地方官员。

明朝藩王继承制度

明制,亲王之嫡长子封世子,长孙封世孙,其余各子封郡王。郡王嫡长子封长子,其余各子封镇国将军。以下依次封辅国将军、奉国将军、镇国中尉、辅国中尉、奉国中尉。

明神宗时,因宗室繁衍过巨,遂减岁禄,并限制继承。亲王由旁支入继者,取消旁推之恩,原为郡王者,除嫡长子外,其余各子仍袭镇国将军爵位,不得进封郡王;镇国将军入继者,其余各子仍袭辅国将军爵位。此外,由郡王入继者,原郡封再袭之例也被取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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