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明祖训(明太祖的编撰训诫子孙书籍)
《皇明祖训》,明太祖朱元璋主持编撰训诫子孙的书籍,明朝皇家教科书。
洪武六年(1373年)时颁布称之为《祖训录》,洪武二十八年(1395年)九月修定后再颁布,改名为《皇明祖训》。全书十三章,现在北京图书馆与台湾、日本都有藏本。其全文收录于《四库全书存目丛书》中。
祖训中没有提到禁止宦官干政,有后人对此感到奇怪。
内容目录
序言
箴戒,后改名祖训首章
禁用酷刑
禁立丞相
处置犯法皇亲国戚的方法
对四方各国的方针(15个不征之国)
皇帝需要谨慎持国,并注意自身安危
亲王当谨守祖法,勿失亲亲之义
持守
远优伶、正后宫秩序、不偏听偏见、认真国务
严祭祀
祭天地、宗庙、社稷、神灵、历代帝王、孔子等的日程、斋戒等
谨出入
当皇帝出行或预备出行,遇到凶兆时的对策
慎国政
皇帝不可偏听偏信,大小官员百工伎艺允许御前闻奏,防止奸人舞弊
不允许官民上书赞美大臣,以防王莽篡汉再现
礼仪:和亲王相关的礼仪问题
亲王封国拥有宗庙、社稷等祭坛
元旦、天子寿日、帝王生日时亲王府的庆贺方式
天子下诏时,亲王的迎接方式
朝臣前往或途径亲王封地时,须四拜。如果故意迂回绕行,斩
王府文武官及城内官员拜见亲王的规定
皇子、皇孙、皇弟、皇侄、皇伯叔(祖)、从孙进贺表时的称呼规范
亲王来朝及拜见天子的相关规定
子孙姓名规定(每一支拟定20字,一代人用一字)
法律
皇族有过失时的训诫
朝廷宣召亲王须持金符
亲王封国的文武官任命
平民侮慢亲王、官员诬告亲王、奸臣侵占亲王宅邸的处理
亲王有重罪时的处理
臣民有罪,不得鸩杀
亲王不得结交各种平民,不得接受上书陈言
若朝廷使者所说事情不合道理,必是奸臣离间
凡朝廷新天子正位,诸王遣使奉表称贺,谨守边藩,三年不朝。如朝廷循守祖宗成规,委任正臣,内无奸恶,三年之后,亲王仍依次来朝。如朝无正臣,内有奸恶,则亲王训兵待命,天子密诏诸王,统领镇兵讨平之。
凡朝廷无皇子,必兄终弟及,须立嫡母所生者。庶母所生,虽长不得立。
凡王国内,时常点检军中,不许隐匿逃亡。
内令
后妃的支出须上报记账
后妃不得与宫外联系,不得干政
天子与亲王所用宫人必须是良家子女,不得受大臣推送,不许狎近娼妓
内官
各监、门、司、局的名称和设置官职品级
东宫、王府、公主府的设置官职品级(内官)
职制
封爵时授予的册、宝、印、诰命的标准
皇族的男子、女子的封号名称
宗人府的设立
亲王府的官员调派
王府的设置官职品级(普通官员)
指挥使司的设置官职
兵卫
王府护卫的数量
亲王入朝,以王子监国,仪仗须鲜明整肃
朝廷调兵须同时有文书与亲王及守镇官员,官员必须得到亲王令旨才可发兵
王国的守镇兵和护卫兵的相关规定
亲王可以教练军士,每月遍数不拘
王仪仗的具体规定
营缮
诸王宫室依照已定格式营造,不许超过规模(燕王府因用元朝皇宫而除外);若后代繁衍过多,则可以继续营造
各王的封地位置
诸王不得建造离宫、别殿、台榭游玩去处
供用
亲王每年俸禄,十月底由所在地政府一次发放
各级皇族的俸禄额度的具体规定
郡王子继承王位后(即二代郡王开始),俸禄折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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