给事中(中国古代官职)

给事中,雅称夕拜。中国古代官职之一。秦时,给事中是附加的衔称;任何官职如将军、列侯、九卿,加上给事中之头衔,可出入宫禁,常侍皇帝左右。汉魏相沿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年),吏部设给事郎;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年)改名给事中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年)改名东台舍人,咸亨元年(670年)再改回给事中。

明朝洪武六年(1373年)设给事中十二员,分为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。朱元璋用其掌规谏、补阙、拾遗、稽察六部事务。

十二年改隶通政司;增员八十一人。洪武二十四年定制,六科各设都给事中一人,为正七品;左给事中、右给事中各一员,从七品。建文年间罢左、右给事中。永乐年间复置左、右给事中。

清朝沿袭明制。六科系吏科、户科、礼科、兵科、刑科和工科的总称,清初独立办公,中后期隶属都察院。六科作为政府办事部门,一方面负责稽查在京各部院公事,即监察有司;另一方面辅佐皇帝处理本章,谓红本发抄。清初设“给事中”为各科主官,铸有印信,是朝廷直辖的独立衙门。顺治十八年(1661年),始定给事中、笔帖式名数与品秩。康熙五年(1666年)改都给事中为掌印给事中。

雍正元年(1723年),六科改隶属于都察院。每科设二掌印给事中、二给事中,皆为满汉各一人,辖下有笔帖式等辅佐官职。给事中一般秩正五品。掌印给事中秩正四品,为给事中、御史升转之阶,虽非京堂,而京官已至四品,亦不妨以京堂论耳(据《中和月刊》,1941)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年)废六科之名,统称给事中。1910年代,清亡后,该官职废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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