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武之治(明太祖在位时的治世)

洪武之治是指明朝明太祖在位时期(1368—1398年)的治世。明太祖统治期间,以洪武作为年号。建立明朝之后天下甫定,朱元璋改革吏治加强集权,并实行了一系列休养生息、发展农业和工商业生产的措施,登记人口有所增加以及经济有所增长,史称“洪武之治”。

明朝历史完整梳理-袁载誉聊明史

大明王朝缔造者 朱元璋画像
(现藏于台湾故宫博物院)

政治

改革官制及废丞相

朱元璋建立明朝初期中央和地方的政治建制承袭元朝。中央设中书省,地方设行中书省。中书省是“百司纲领,总率郡属”,行中书省则总管一省军、政、司法。然后发现决心加以着手改革吏治,他首先废除某某等处行中书省,设立承宣布政使司、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,分别担负行中书省的职责,三者分立又互相牵制,防止了地方权力过重 。

1380年(洪武十三年),朱元璋罢中书省,分相权于六部。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,执行皇帝的命令。其后,进一步宣布不许再议置丞相。秦汉以来行之一千六百年的宰相制度,从此废除

整顿吏治

明朝初年的监察机关称为御史台。1382年(洪武十五年)御史台改称都察院,长官有左右都御史等,负责弹劾百司。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,纠察内外官员。监察御史正七品,官阶虽低,威权却重,外出巡查,号“代天子巡狩"。此外还按六部的建制,设立六科给事中,负责稽查各部,驳正章疏违误。

朱元璋即位后在全国掀起了“反贪官”运动,矛头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贪官污吏。首先,朱元璋对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的官员格杀勿论。从地方县、府到中央六部和中书省,只要是贪污,不管涉及到谁,决不心慈手软,一查到底。其次,朱元璋敢于从自己身边“高干”开刀,郭桓案、空印案就是典型案例。而驸马欧阳伦因“数遣私人贩茶出境”牟取暴利而被朱元璋赐死。朱元璋制定整肃贪污的纲领《大诰》下令全国广泛宣传这本书,他还叫人节选抄录贴在路边显眼处和凉亭内,让官员读后自律,让百姓学后对付贪官。还有就是允许民间百姓上访,允许百姓扭送不法官吏。上访,在明朝,受到了朝廷的保护,不仅如此,对于应当接访而没有接访处理的上级官员,亦要依法论处。严惩贪官污吏收到了强烈震慑作用,但贪官现象始终未根除。

勤政廉政

据史书的记载,从洪武十八年(1385年)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,朱元璋审批阅内外诸司奏札共一千六百六十件,处理国事计三千三百九十一件,平均每天要批阅奏札二百多件,处理国事四百多件。

朱元璋的节俭,在历代皇帝中也堪称登峰造极。当了皇帝后,他每天早饭,“只用蔬菜,外加一道豆腐”。

军事

改革军制

1380年,朱元璋改大都督府为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都督府,分领在京各卫所和在外各都司。军官的选授权在兵部,而军队的调遣和最高指挥权则在皇帝。打仗时,兵部奉旨调兵,并秉承皇帝意旨,任命总兵将官,发给印信。战后,统兵官交还印信,士兵回归原来卫所。

在军队编制上,自京城至府县,皆立卫所。每卫五千六百人,置卫指挥使统领;每卫下辖五个千户所,每千户所有兵一千一百二十人,指挥官称千户;千户所下辖十个百户所,每百户所有兵一百二十人,指挥官称百户;百户所下辖二总旗,每总旗下又辖五小旗,一小旗十名兵士。

北征蒙古

为了彻底解决蒙元的残余势力,洪武帝从明朝建立开始就不断北伐。洪武二年(1369年),明军追击北元残余势力,俘虏丞相脱火赤以下一万余人,北元皇帝逃到漠北几百里外。洪武三年(1370年),明军再次北伐,于沈欲口大破元军主力王保保,俘虏文济王以及国公阎思孝、虎林赤、察罕不花、韩扎儿等十万余人。洪武二十年(1387年),明军越过长城,轻骑雪夜奔驰,偷袭元军大寨,洪武二十一年(1388年)在蒙古捕鱼儿海元军被击溃,明朝俘虏北元残余势力八万人。北元随后灭亡,蒙古黄金家族从此一蹶不振,分裂为自相残杀的鞑靼、瓦剌等部,长城沿线的兀良哈三卫和哈密国等向明朝朝贡。

经济

农业

由于元末统治者残酷的压迫和剥削,加上长期战乱,社会经济受到严重的破坏。在明初,“土地荒芜”、“居民鲜少”是个普遍现象。朱元璋吸取蒙元灭亡的教训,实行了一系列休养生息、发展农业和工商业生产的措施,同时明朝开国力求薄税养民,官员俸禄为历代最低,配合朱元璋大力反贪,使民生经济有效恢复。到洪武二十六年(1393年),登记民户达1065万户,登记人口达6500万人,垦地面积达366.7万顷。

1368年,朱元璋下令,各处荒田,农民垦种后归自己所有,并免徭役三年,原业主若还乡,地方官于旁近荒田内如数拨与耕种。同时还大力推行屯田政策。屯田主要有民屯和军屯两种。洪武年间全国军屯田不下六七十万顷。民屯包括把地少人多地区的农民移往地多人少的地区垦荒,以及招募、罪徙耕种。明初政府多次组织农民大规模兴修水利。1395年(洪武二十八年),全国府县计开塘堰40987处,浚河4162处,修陂渠堤岸5048处。这对农业生产的恢复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。

朱元璋在经济上大力治理,洪武年间全国纳税土田总数达387.4万余顷。1381年,全国征收麦、米、豆、谷261005251石,到1393年,增至32789800石,12年间,增加了600多万石。棉花的种植比宋元时更加普遍。不仅闽、粤、赣、江南、湖广,就连北方的山东、河南、河北等地也开始大量种棉。

手工业

明初,手工业以棉纺织业、制瓷业、矿冶业和造船业等的发展最为迅速。纺纱织布是明初农村的重要家庭副业。洪武年间景德镇有官窑20座,景德镇瓷器不仅产量高,而且质量好,在制瓷工艺方面取得许多新的成就。在矿冶业上,全国官营铁矿有13所。这些铁冶,除炼生铁之外,还炼熟铁和钢。同时明初的造船业曾居世界前列。

元朝关于地主打死佃户仅杖一百零七,赔烧埋银五十两了事的法令,明朝也不再沿用了。明初虽因袭元朝户籍制度,把手工业者编入匠籍,但工匠已不像在元代那样长年累月服役于官府。

商业

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也促进了明初商业和城市经济的繁荣。南京是当时的国都,人口近20万,人烟稠密,住宅连廓栉比,旅店一榻之室,月钱高数千。明政府为征收商税,京都设宣课司,府设税课司,州县设税课局、库。洪武年间商税较轻,“三十而取一”。明处时期还铸“洪武通宝钱”。由于铜钱分量重,价值小,不便于大量的贸易,明太祖决定发行纸币,造“大明宝钞”,禁止民间用银。

但是明朝实施海禁的原因却源自太祖:是因为当时朝廷需要安顿内部、打击北元,对逃到海上的张士诚、方国珍等反军余孽以及海盗一时腾不出手来清剿,故而下令实施海禁。这也导致明朝中末期沿海平民无以为生,倭寇之祸影响甚深。

文化

洪武八年(1375年),朱元璋诏令天下立社学,府、州、县每50家要设社学一所,用于招收8到15岁的民间儿童入学。儿童入学后先学习《三字经》、《百家姓》、《千字文》等,然后学习经、史、历、算等知识,同时必须兼读《御制大诰》、明朝律令,另外还要讲习社会之礼。

在科举上明朝设科取士,定期会试,三年一科。参加科举者必须是各级学校的生员。府(州)、县生员,即所谓秀才,先赴省参加三年一次的乡试,及格者称举人。隔年,举人赴京参加会试,及格者再参加皇帝亲自主持的廷试(或称殿试),中选者为进士,分一、二、三甲。

社会

朱元璋对天下老年人施以尊重,颁布《存恤高年诏》。洪武二十年,朱元璋怕有关部门执行不力,就又叮嘱礼部尚书,要以皇帝的名义再次重申一下这项政策。在朝廷的要求和带动下,各地形成了尊老养老的风气,赡养老人的要求也渗透到各地家法族规之中。

为了贬抑商人,朱元璋他特意规定,农民可以穿绸、纱、绢、布四种衣料。而商人却只能穿绢、布两种料子的衣服。商人考学、当官,都会受到种种刁难和限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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